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上外国资〔2019〕5号

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1286

上外国资〔20195号                       签发人:李岩松

 

关于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9年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上海外国语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李岩松

副主任:林学雷

成员:张静(党委组织部)

冯辉(校长办公室)

梁薇(人事处)

汤军(国有资产管理处)

黄萍(财务处)

孙俭(后勤工作管理处)

张绍铎(基建处)

王有勇(科研处)

龚凡(保卫处)

陈蓉(审计处)

赵衍(信息技术中心)

任树怀(图书馆)

朱文革(上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汤军兼任。

小组成员因工作岗位调整的,成员职位由接任该岗位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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