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和资源保障部门。前身为2000年组建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7年,因工作职能调整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简称“国资处”)。
国资处代表学校行使房产管理、设备家具管理、采购管理、校企管理以及节能管理等职能,下设4个机构:设备科、房管科、招标科、综合科。国资处始终致力于建立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和资源保障部门。前身为2000年组建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7年,因工作职能调整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简称“国资处”)。
国资处代表学校行使房产管理、设备家具管理、采购管理、校企管理以及节能管理等职能,下设4个机构:设备科、房管科、招标科、综合科。国资处始终致力于建立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