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部分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80

上海外国语大学就部分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部分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

二、   项目编号:FG-2023-004

三、   项目概况

1、学校部分房地产进行价值评估。

序号

房产地址

面积(㎡)

1

东体育会路100120层  4

907.97

2

东体育会路1003

1110.18

3

东体育会路411号临街 9

205.30

2、项目预算:3.5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服务内容:为每项房地产提供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要求的为财务报告服务的房地产价值估价报告一式3份。

4、服务期限与付款: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20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服务,经验收合格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四、响应服务商资质和报价文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复印件;

3、负责项目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公司为其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5、项目评估作业方案;

6、报价单;

以上所有材料装订一册,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响应人公章。资料一经报出,不予退回。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密封(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于202351216点时前快递交至下列地址,并将应询文件电子扫描版发送至fangguanke@shisu.edu.cn邮箱。

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行政楼211

响应截止时间后寄到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未密封的也将被拒收。

联系人:杨老师   021-67708038/021-35373641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报价文件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附件一: 上海外国语大学部分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报价单.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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