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666

920日下午,由国管局中央国家节能管理处、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联合组成的验收专家组莅临我校,对我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预验收。总会计师林学雷、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汤军、后勤工作管理处处长孙俭以及其他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验收汇报会上,林总会计师代表学校对验收组一行对我校的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在节约型校园建设及节能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国资处处长汤军详细汇报了我校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概况及校园特色。

 

  

专家组认真听取汇报,通过查阅台账、现场问询等方式,对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情况进行了详细审核。其中,自评报告4万余字,台账30余卷共150余份。随后,专家组在我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现场考察了研究生公寓前的太阳能草坪灯、食堂、图文信息中心等重点能源使用场所。

通过对我校自评材料的认真审核和现场考察,专家组对我校开展的系列节能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校对开展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台账资料整齐规范,各部门充分协调联动,节能工作落实到位,节能改造成果显著。专家组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例如配备新能源汽车、充分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等,为我校今后进一步改进、提升节能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

10月,验收专家组认为我校完成了节约能源的目标和任务,评价得分达到创建标准要求,完全符合中央国家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建设要求,宣布我校顺利通过预验收工作,并授予“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