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监控系统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04浏览次数:21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监控系统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两校区监控系统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SISU-GZBS2017001 / 16340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胤翀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科35372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胤翀62791919-13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期项目在虹口校区公寓内共建设102个高清监控点位,均为720P网络一体枪式摄像机;
 (2)本次工程在松江校区共建设245个高清监控点位,其中:
a)松江校区本科生公寓外围24个1080P高清枪式摄像机;
b松江校区国际会议中心43个监控点位,包括:31个720P网络一体枪式摄像机、2个电梯专用半球及10个1080P高清枪式摄像机;
c松江校区教学楼宇共178个监控点位,包括:171个720P网络一体枪式摄像机、7个1080P高清枪式摄像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社会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贸易商(若为贸易商,投标人须另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4、 若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就投标产品使用其他企业产品专利的必须具有相关企业授权的专利使用权证明;5、 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市公安部门批准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6、 同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旧标准)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新标准);7、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并提供公安部指定机构出局的型式检测报告;8、 投标人应具有相似业务经验,须提供近三年内除招标方外的成功案例证明(包括不限于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9、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当具有与开发生产投标产品有关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具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本项目合同以及及时响应服务需求;11、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设备;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1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5、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3日 13:00 至 2017年01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所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对本项目由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间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13:00~16:30时(北京时间),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买纸质的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经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未在代理公司备案登记过的,或者备案登记后发生变更且未重新备案登记的,须提供);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须审核原件,原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外)审阅后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纸质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
 注: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现场踏勘
1、所有潜在投标人应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勘察结果。
2、现场踏勘安排具体如下:

(1)上外虹口校区踏勘安排:
a时间:2017年1月11日(周三)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b集合地点:虹口东体育会路上外生活区门卫室集合;
(c联系人及电话:陆老师 35373270 13818723614。
 (2)上外松江校区踏勘安排:
a时间:2017年1月11日(周三)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b集合地点:松江文翔路1550号上外松江校区图文中心监控室集合;
c联系人及电话:毛老师67701017 1391699594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原链接: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1/t20170103_7821390.htm

2017年01月03日 12: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