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发放松江专项住房购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18浏览次数:1029

    为营造松江校区丰富的人文环境和学术氛围,稳定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经校常委会讨论决定在松江大学城附近购房的教职工,凭本人为产权人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可一次性享受松江专项住房补贴3万元。补贴日期延长至2007年12月31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房产科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